2009年7月29日

哈利波特6:混血與背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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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電影院回來的那天晚上,我只有一個感想:我愛哈利波特!


基本上哈6應該是到目前為止我最喜歡的一集電影版,但如果有人不喜歡的話我也非常能理解原因,因為看書的時候第六集讓我幾乎看不下去:幾乎沒有主線劇情、毫無重點、還有一堆奇怪的小孩在魔法世界的緊要關頭整天愛來愛去,但這些累贅反而成了電影版的優勢。雖然同樣是有很多地方被刪減,(這畢竟是小說改編電影不可避免的現象),但因為著重內心戲的發展,可以用兩個小時好好鋪陳帶出所有人心中複雜的矛盾情感,感覺由於畫面和配樂的補強,大銀幕的情感表現比書中更令人印象深刻,連那些愛來愛去的場景也顯得可愛多了。套句阿碰的話:「我進戲院就是想看這樣的電影啊!」

跟其他集著重劇情發展和打鬥不同,這一集的氣氛令人有種陰鬱的窒息感,但是所有的線索和台詞都指向同一個終點,所有的沉寂都為了那一刻的爆發,爲了呈現精采的主線,於是也把許多枝節和小線索刪去,雖然會減少一些挖掘伏筆的樂趣,但是對於只有兩個多小時的電影來說,我認為這是讓觀眾容易進入情況的好方法。


當初就一直聽到許多評論指出,J.K. Rowling 在哈利波特呈現的青少年的成長,一年一本剛好隨著閱讀這些書的小孩們一點一點長大。但當初我並不是非常贊同這樣的說法,只因為在讀完第一本哈利波特的時候,我就用先入為主的印象將這本書設定為一般的魔法故事。而第六集電影版對我來說,最驚喜的部分就是完全改變了我對哈利波特系列的既定印象:不是一個魔法打鬥故事,也不是很單純的正邪對抗的童話故事,最重要的一點是─哈利波特完全不是一個主角威能的範例。所以當初一直在閱讀過程中感到失望的我,主因就是抱著完全錯誤的期待,總希望他能夠在未來有一番大變身,並與佛地魔展開精采的對抗。

和沒看過書的朋友去看完後他的感想是:1. 哈利的老闆很強,他卻很遜。2. 這麼遜怎麼跟佛地魔打。我想這大約就是判斷你是否會喜歡電影的決定性關鍵,你想看的是魔法、幻想、打鬥、聲光?或是J.K. Rowling 以魔法世界為背景,展現出的那些人性的幽微和光明?

雖然我認為這部電影著重的並非打鬥和魔法的場景,但不代表視覺效果很差。事實上我認為這部電影的特效用的恰到好處,甚至可說是巧奪天工的與電影合為一體。雖然現在科技發達,電影中豪華特效場景已經見怪不怪,但是大部分的效果還是能讓觀眾意識到:嗯~真棒的特效!但在哈波6中,所有的特效都並不突兀,好像所有魔法和魔法世界都是這樣自然而然的存在著,稱職的扮演輔助的角色,安排出絕佳的氣氛,讓觀眾的感官全力聚焦在人物、情感、和劇本上,使「魔法世界為背景中,顯現出人性的幽微與光明」的目標完美達成。


以下有超大書雷和電影雷就不用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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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說主角哈利波特,他擁有所有主角該有的特色:chosen one,出現在任何中心事件會發生的地方,永遠力挺他的好友,受到大老闆的青睞。但他卻也擁有許多非常人性化的缺點:衝動行事、刻板印象、剛愎自用。但和其他童書或漫畫主角不同的是,他在這樣不成熟的行事作風中並沒有得到全然的好結果,反而在最後一集領悟了自己的平凡和錯誤。

當遇到真正的大事時,鄧不利多、石內卜都展現出了比他更好的判斷力,長大之後回頭看才能慢慢明瞭何謂青少年時期的不成熟,而在哈利波特中這樣的不成熟可說表現的淋漓盡致。很多地方都可以展現哈利的不理智,像是一看到殺了天狼星的貝拉就沉不住氣,電影中安排他和馬份打鬥的那段也讓人感覺非常揪心,究竟誰是施暴者誰是被害者?那樣的錯亂霎時讓人有正邪互換的感覺,也喚起了J.K.Rowling早先埋下的伏筆:那個擁有和佛地魔相似特質的哈利波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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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較書本,馬份的戲份增加很多,但是在人性的掙扎衝突和選擇上,我覺得這是一個正確的決定。在電影中馬份大部分出現的時候臉上的表情都非常複雜,也因為他從頭到尾都陷入一個超大的難題抉擇之中。電影或小說中的他是欺負主角的壞蛋三人組,但這表示他就是真正的壞人嗎?為何當在他與哈利的決鬥中,他卻不是下了重手的人?為何面對鄧不利多時,他舉起魔杖的手卻如此猶豫不決?一個學校裡的小流氓和一個殺人不眨眼,視道德倫理為無物的食死人畢竟大不相同。

當鄧不利多最後看著馬份告訴他,他能夠有所選擇,他可以改變,他可以決定自己的人生時,馬份的眼神感覺非常動搖。而後來石內卜的出現,更將這個場景的張力推到最高點,若說校內的小流氓稱不上真正的壞人,那麼曾是食死人的石內卜就是真正的壞人嗎?最終殺了鄧不利多的他是壞人嗎?究竟什麼樣才稱得上壞人?真正的反派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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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內卜雖然不是一個討喜的人,卻是我在哈利波特裡最喜歡的角色,光是想到他所背負的一切就讓這個人物登時立體了起來。但無論外界的人用什麼樣的方式對待他,給他什麼樣的評價,他始終擁有自己獨特的生存之道。石內卜明瞭自己的使命,也知道自己在乎的事情。也許最重要的事情排序和一般人是截然不同的,但他很清楚對自己而言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。而當這些排序在他心中是如此昭然若揭的時候,外在世界的一切對他來說也不那麼重要了。

如果已經看完哈利波特全系列的人,更能感受到石內卜是多麼意志堅定的一個人。當然他不是沒有缺點,但我很喜歡那種無論好壞,始終守著心中那朵玫瑰花的價值觀。即使石內卜的人生一度以追求力量和更高深的魔法技術為依歸,但驀然回首,莉莉仍是他心中最珍貴的那朵玫瑰花。

石內卜感覺和馬份有許多相似之處,最讓他們的人生道路重疊的就是是否作為食死人的抉擇,但不同的是馬份不像石內卜一樣是一個對自己慾望清楚明白的人。這一重關係加深了鄧不利多最後一幕和馬份、石內卜對峙時的張力,也讓我想到片頭一開始時石內卜立下不破誓的原因,或許並非那麼單純為了怕被揭穿臥底的身分,而也有著那幽微的,為了馬份的同情,為了水仙那和莉莉一般深刻的母愛。不管如何,這集中的石內卜無疑的展現了作為一個角色的立體面,當初哈利最恨的那個魔藥學老師,卻是一個比他更加可靠的大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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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派裡的大頭頭,霍格華茲的校長,萬人敬仰的魔法師,卻是這本書中最老奸巨猾的角色。我從前對鄧不利多的理解就是一個正派光明的角色,詼諧但沒有深度,就像是一般魔法故事中老法師的設定。但是在這集加強人性掙扎的刻劃下,我發現了鄧不利多的白鬍子不是白長,他的正派是因為在了解了一切好的、壞的人性,全盤了解反芻後的成熟姿態。若不看他對付佛地魔那政治正確的最終目標,鄧不利多的過程和手段其實就是老奸巨猾四個字,舉凡試探、欺騙、諜對諜、套話、隱瞞,甚至是人性中最不堪的背叛。但是這一切都在他老謀深算的掌握中,即使這些名詞看來非常可怕,但我們明白他就像一個慈愛的神父,擁抱那所有好的、壞的,光明的、不堪的,而在那最黑暗的試煉之中,才能誕生最美好的純潔。而他最終也捨身於他所認定的美好,那是全然的相信、包容和愛,也是他自始至終認定對付佛地魔最好的武器。

愛。這個哈利波特系列的中心主旨,也在這一集中洩漏了一些蛛絲馬跡。幾個小鬼頭青澀的戀愛,讓我在看書的時候非常無法進入情況,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幾個年輕演員恰如其分且帶喜感的演出,讓純純的愛不再像是蠢蠢的愛,也替沉重憂鬱的第六集點綴了一點輕快活潑的氣息。


就像大部分的劇照一樣,大概為了配合戲中人物迂迴曲折的心境,哈利波特6的場景大多是這樣灰灰暗暗的,畢竟戲中重要的主題之一「背叛」,絶不會是陽光灑落的明亮暢快。雖然英文版的名稱 The Half-Blood Prince 並未將「背叛」硬生生的嵌上,但是「混血」兩字卻早給予了無限的遐想空間。好壞正邪從來就不是完全對立的。身為主角的哈利,也有被情緒和成見左右的時候,在學校囂張跋扈的馬份也有成為被害者的一天,而石內卜本身就是一個如此迷人的混合體。什麼樣對來他說才叫背叛呢?或者「背叛」這個感覺的出發點本來就來自「被背叛」者的觀感?

電影版中,在鄧不利多死前,特別增加了石內卜和哈利的互動,這和書中哈利被石化的橋段不同,雖然以哈利的個性應該是書中的處理較為合宜,但這樣的改編大大增加了哈利被背叛的衝突感。對於石內卜這個他深深痛恨的老師,哈利第一次願意相信並服從他,雖然這樣的服從來一部分來自他對鄧不利多的敬重,但一方面或許也展現了在心底深處,他和佛地魔決定性的不同,因為擁有愛的哈利願意相信人性良善的本質,但是這樣的信任卻換來鄧不利多死去的結果。

或許他也覺得他所相信的愛背叛了他,不過在他眼中背叛的混血王子,與背叛的結果所展現出卻是真正的愛。無論是鄧不力多說著「please」的那個瞬間,或是石內卜舉起魔杖殺了鄧不利多的那一刻,光是思考他們兩人當時眼神裡的情緒,就令人太百轉千迴了。當奪命咒的火光從石內卜魔杖尖併射而出時,我想,這就是所有糾結的源頭了吧。恨,與愛。

於是恍然了解為什麼我一直這麼討厭哈利,他所擁有的特質,就是存在我們心中每個人的劣根性。但我們也和哈利一樣,在對愛視而不見的同時,卻在心底深處仍相信著愛。


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-Blood Prince

當初讓我不滿第六集的另一個原因,就是我很不高興作者竟然讓榮恩和妙麗談戀愛!我一直期望童話故事就該成全大人世界沒有的夢想,即使真實世界男女之間不可能有純友誼,但三人組就該夢幻的維持最初的純粹。這兩人一談起戀愛來,什麼東西都活生生被打散了,簡直讓我氣到看不下去。

但既然許多看法都在這一集的電影版中豁然開朗的被扭轉,他們倆談起戀愛來倒顯得可愛而不討人厭了,大約就像鄧不利多所說的:「年輕真好,可以感受到愛的痛苦。」戀愛的刻骨銘心也是成長的一部分,更別說「愛」可是哈利波特裡斬除魔王的終極武器。既然J.K.Rowling 試圖呈現的是魔法世界裡的真實情感,那麼若是真的去除了純純的愛,這些人性也會顯得過於矯情而無味了。

還好即使妙麗和榮恩的友情變調,但哈利和妙麗之間的關係卻歷久彌堅!他們三人之間那種微妙關係的轉變,在電影的眼波流轉之間表達的真好。雖然許多事和小時後已不再相同,但卻也能用另外一種方式將那種美好保留著的吧?

不過讓我對三人組關係的看法有所改變,Rupert Grint 功不可沒,讓榮恩在電影裡實在太可愛了。我發現我實在很喜歡髮色很淡的英國男演員,像是Paul Bettany,Simon Pegg,或是Billy Mack。大概這種長相總帶有一種氣質和喜感兼具的衝突,如果榮恩未來能好好挑片,我想我最終也會愛上他吧。(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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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飾演馬份的 Tom Felton,在這集中馬份的搖擺而掙扎的立場讓他非常有發揮空間,而他也把握住難得的機會,在電影的年輕演員中顯得非常搶眼。雖然片中他的演出感覺非常陰沉,但私下似乎是個蠻陽光的男孩,一方面證明了他的演技,一方面也能感覺到他戲路的寬廣,不因扮相受限,未來發展大有看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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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要說的是,艾瑪你怎麼可以這麼正!!戲裡的妙麗實在正翻天了,根本就是仙女下凡,讓我懷疑怎麼會是金妮受到全校男生的歡迎呢?不管是憂鬱、皺眉、生氣、竊喜,真是一顰一笑都深深牽動我的心啊!進戲院光是看艾瑪就讓我覺得值回票價了。(給我多一點妙麗的特寫鏡頭!!!!)

回家後就開始像中邪一樣搜尋艾瑪的圖片,然後另存右鍵的不亦樂乎。吼~年紀輕輕臉蛋漂亮身材好頭腦又聰明而且家財萬貫,世界上怎麼會有拿麼不公平的事喇。但是就因為這樣更要喜歡她了。雖然她演戲目前為止都還是有點一號表情,不過我將之歸咎於妙麗的角色本身就比較難展現表情和肢體的差異。當然未來的事說不得準,想當年我也曾經還蠻愛綺拉的,不過因為她的爛演技讓她在我心裡的排行掉到百名之外。但總之現在的我是正式進入艾瑪迷妹狀態了,每天都生活在有艾瑪包圍的世界裡。

(整篇文章到最後嚴重離題)

2009年7月16日

陽光‧草地‧網球 之 朝聖溫布頓:前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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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點也沒想到我竟然會被說服去排溫布頓中央球場的票。

現在回想,還是覺得自己瘋了。我必須承認我真的是一個很老成的人,非常沒有當迷妹那種瘋狂的基因。即使是面對如此熱愛的網球,想到必須挨餓受凍餐風露宿的痴痴等待,我就想要打退堂鼓。在熱血、熱情、熱衷這檔子事上,我終究還是略遜一籌啊。但也感謝某人的堅持,讓我能有這麼美好的回憶,不過再讓我選擇一次,我大概還是寧可在家翹著二郎腿喝可樂看電視。朝聖這種事啊!真的是只有那一刻爽,之前和之後都心酸的令人想狂飆髒話。

開幕日前一天下午六點到,原本洋洋得意的兩個人,在看到那一片美麗的帳蓬海時頓時非常傻眼,結果拿到了755號,注定是跟中央球場無緣了。兩人一度非常沮喪,想放棄排隊回家去,但是想想不看白不看,最後還是留了下來。安頓好之後隨便和左鄰右舍聊聊天打發時間,發現英國人根本把這個當作他們的夏令營活動。左邊是一對父子,來溫布頓親子交流;正前方是一組六個人的大學生,家當超齊全,撲克牌到手電筒到乾糧應有盡有,據他們說是每年都來排隊的老江湖;右邊則是一對看起來是登山健行狂的中年夫妻,擁有看起來很運動的小麥色肌膚,老婆是Federer的 big fan。(結果和我們一樣跟中央球場無緣。)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不經一番寒徹骨,焉得梅花撲鼻香。

沒錢沒勢沒名氣的普通老百姓,還妄想走入網球的聖殿,那經典莊嚴的中央球場?帶上你的家當,一步一腳印乖乖排隊吧!


歸納出以下重點:

1. 開幕日

眾所矚目的opening day。如果要在此盛會的第一天跟所有球迷一起湊熱鬧,而且還妄想排到中央球場的話,最好在比賽前一天的中午下午2點以前達排隊地點,請自備帳篷並準備保暖的衣物或棉被。這時期的英國算熱,而且日照時間非常長,但是一入夜氣溫驟降,加上凌晨時的露水會非常凍。我們今年就是沒有帶帳篷,幸好有好心人借我們防水布,不然應該會凍死在球場。

如果沒有帳篷,一般大一點的連鎖超市有賣簡易帳篷,pop-up的小型帳篷大約10鎊,可以睡兩個人。

只想看一號球場則請於前一天晚上10點以前到達,二號球場的話大約是早上四五點以前。


2. 比賽日

若是在第一星期的平常比賽日,因為還有比賽在進行,很多人還是會選擇看完比賽,所以想看到中央球場,就不用像開幕日的時候那麼瘋狂,大概下午四點左右到就可以。一號球場的話,11點半以前到比較保險。

今年因為被附近的民眾抱怨,所以主辦單位將排隊地點改在 car park10,從southfield出來直走五分鐘左右就到了,接下來的事項現場工作人員會指示。

大約早上6點大家會統一開始撤帳篷,7點隊伍開始移動,9點半-10點之間就可以買到票了。


3. 第二週 (8強賽)

大約八強賽的時候都還能以排隊的方式買到票。

其餘繁雜事項請參考溫布頓官網的排隊指南


這過程的確辛苦,總算是見識到高緯度國家的日夜溫差有多驚人,平常躲在溫暖的屋子裡沒感覺,但睡在燦爛星空下,濕寒透骨的露氣滲進皮膚,卻凍得我整晚都睡不著。想多吃點東西保持體力,但溫布頓不愧是經典的網球斂財集團,早餐車和漢堡車賣出來的都是令人想哭的貨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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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猜猜這樣一個鳥漢堡多少錢?足足三鎊!!要賺錢可以用心點嗎?)


即使如此,我們還是撐過來了!而唯一浮現腦中的感想,是英國/溫布頓絶對是一個體現階級/貧富差距的最好場合。

幸好上帝是公平的,要進中央球場也沒那麼困難,雖然沒有錢,但我們有夠多的青春和熱血可以揮霍。


2009年7月3日

敝屣自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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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硬碟的時候被我翻出來的照片,好一雙已經被穿得不成鞋型的拖鞋,現在也早已不知流落在哪一個垃圾場,有種很捨不得的心情。當時大概也是因為這樣,才會拍下照片作為紀念吧。

因為很喜歡藍色,生日又在夏天,所以大家總喜歡挑藍色的東西送我。這個夾腳拖也不例外,是Miho和洗費服送的21歲生日禮物,還和一件藍色大象T恤搭配成套。記得那陣子大家心心念念要去海邊過一個很青春的夏天,然後我就一直想要一雙非常海灘風格的夾腳拖,但又希望不是那種尼龍塑膠做成的海灘款。我要走在街上也很好看的那種樣子!每次聊天時提及腦子裡那個描繪著的慾望總是異常興奮,雖然我一直都是「起而行不如坐而言」的最好實踐者,大部分的購物清單總是在嘴上大聲嚷嚷,然後過了無數個寒暑,最後還是一個memo上永遠不會被完成的夢。

所以我還記得收到這個禮物時的開心,女人最可笑而可愛的一面。為何當夢想由別人替妳完成時,那種甜美竟會比自己努力衝刺得來的成果還要令人感到幸福?大概等待一個王子現身刷卡,總是比自己付賬來得更輕鬆吧。

竹編鞋墊,藍色衝浪花紋,很夏天,很海灘。膠底好走而舒適,甚至有些許防滑。那年夏天我都穿著這雙夾腳拖。事實上後來我都一直穿著這雙夾腳拖,尤其是大學時的外宿生活。洗完澡卻還想出去宵夜街溜達溜達的時候,換下了外出鞋又忽然想在附近走走的時候,我都會穿著這雙有點休閒有點設計感,有點懶散卻又很有味道的夾腳拖出門,那讓我感覺不同於其他人的邋遢,還夾雜一點低調的炫燿,像是新婚女人和女朋友們炫燿鑽戒一般。只是走在沒人注意你的宵夜街,那是只有我自己知道的阿Q式炫燿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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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回家後,仍然繼續穿了兩年,還是很好穿,還是很好搭,還是很喜歡。直到來了英國,這雙拖鞋的壽命算是真正的完結了。脫落成這樣是怎樣施救也回天乏術,留著壞掉的鞋子好像也是挺神經質的舉動,於是最後還是將它送進了垃圾桶。
鞋子丟掉的隔天,我便隨便的在英國的便宜連鎖成衣店裡,買了一雙一鎊多的夾腳拖,現在想起那雙腳上的鑽石,也只剩照片與網誌可供憑弔了。

嗷嗷奶奶,掰掰

這個星期天我照例睡到中午(沒錯我這個年紀還是可以睡到中午很強吧)才醒來,懶散地梳洗過後準備出門覓食,在出門前隨便地滑著手機,卻忽然看到嗷嗷走了的消息。 整個人從頭到腳都冷了起來,但一字一字地把全篇讀完後,心情卻感到稍微舒緩了。高齡22歲,沒有病痛、沒有嘔吐、沒有失...